海口部分停车场只收费不管理 工商局:属霸王条款
11.07.2014 22:01
本文来源: 海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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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路某停车场“只收费不管理” 。
海口网7月11日消息 (记者 钟元韬摄影报道)近日,海口网记者走访发现,海口部分停车场在场地显眼位置张贴“公告”,其大致内容是,收取的仅仅是“场地费”而不是“保管费”,顾客的车辆丢失、损坏,停车场不负责。对此,海口市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
海口部分停车场只收费不管理
7月11日,记者走访了金垦路沿街的一个停车场。在停车场入口处,记者看到一张“告示”:本停车场仅收场地使用费,对车辆损坏、刮花、车内物品丢失等概不负责。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口很多停车场都是如此,车主们也都默认了,并未提出异议。随后,记者又来到海府路现代妇女儿童医院旁的一个停车场,也看到了类似的“告示”。
“我认为既然停车场收了钱,就应该保证车主的财产安全,停车场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推卸责任,就是因为海口的停车位太紧张,车主们都有点‘饥不择食’了。”市民小周表示,如果自己的车在停车场丢失、损坏,一定会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工商部门:停车场单方拟定的条款为霸王条款
采访中,海口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李剑对小周的说法十分赞同。他表示,无论是从《合同法》还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来看,停车场单方面拟定的条款是霸王条款。“停车场有义务为停车场内的车辆提供规范的停车位,并且保障停车场内的停车安全,如果消费者遇到此类纠纷,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同时,李剑表示,如果市民发现“只收费,不管理”的停车场,也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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