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道路运输管理处原副处长郑青等5人被开除党籍公职

24.09.2014  09:35

  海口网9月24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湘竹 通讯员符岩凌 王莉)记者23日从海南廉政网获悉,日前,海口市纪委对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原副处长郑青、海口市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原站长欧正、海口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原副站长李照、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符福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海口市监察局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陈建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原副处长郑青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2006至2013年,郑青在担任海口市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多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郑青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郑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海口市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原站长欧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2005至2013年,欧正在担任海口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多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欧正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欧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海口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原副站长李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2007至2013年,李照在担任海口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多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李照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海口公交集团原副总经理符福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符福坚在担任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规划建设科副科长、科长及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符福坚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符福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陈建军被开除公职

  经查,陈建军在担任海南华侨中学总务处主任、秀英区副区长兼秀英区城投公司董事长、市公交集团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陈建军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陈建军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