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逾60岁老人近25万占总人口11.7% 公办养老机构34家
记者3月12日从海口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海口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24.9万人,占总人口11.74%,正进入老龄化社会,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5张。为此,海口市不断建设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共有公办养老机构34家,其中市属32家(乡镇敬老院31家、市社会福利院1家),养老床位达3460张。
据了解,2014年,海口完成美兰区演丰镇、龙华区滨濂社区和秀英区海口港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新建新坡镇仁里村、旧州池莲村、甲子镇甲新村等10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海口市恭和院医养结合试点完成政策指导、项目申报及资金支持等工作,医养深度结合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除此之外,海口市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支持全市8家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和一次性建设性补贴101.49万元,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积极推进乡镇敬老院标准化管理。全市31家敬老院,有9家敬老院在市民管局进行法人登记,其他在区级进行登记;有1家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评定为“三星级”敬老院;深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率先在全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向中心镇推广,琼山区云龙镇、秀英区长流镇、西秀镇、龙华区城西镇、美兰区演丰镇等5个中心镇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已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秀英区永兴镇、龙华区龙桥镇、龙泉镇的建站工作力争今年底前完成。
另且,海口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进一步优化老年优待证制发程序,缩短办证时间,基本实现现场即办即领。老人行动不便的,由村(居)委会人员或网格员代为办理,代办时间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极大方便了办证群众,截止2014年底,办理老年优待证9200余张。有序开展高龄补贴工作,为海口市32813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贴4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