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海口4名干部被纪委通报
日前,海口市纪委对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海口市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薛根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春节前至2017年中秋节前,薛根雄分四次分别收受海口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采砂合作人吴某胜送的12条南京雨花石牌香烟,价值共计6360元。薛根雄另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2019年11月,薛根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海口市秀英区商务局科员李焕彩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月至10月,李焕彩担任秀英区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在组织工作人员加班、开展农贸市场巡查整治及文体活动过程中,违规超标准公务用餐共计1477元;2016年10月,李焕彩违规使用公款报销非公务用餐251元。2019年4月,李焕彩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办龙昆上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欧彩萍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月,时任龙华区大同街道办侨中社区党支部书记欧彩萍以年终考核为由,组织社区“两委”干部、居民小组组长、群众代表以及社区退休干部等30余人在龙华区明月路的一家鸡饭店聚餐,餐费由欧彩萍垫付。同年5月,欧彩萍通过虚列购买2425元矿泉水的方式在单位报销该餐费。2019年11月,欧彩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主任杨文智违规收受礼品及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期间,杨文智分六次分别收受单位工作人员送的茶叶、红酒、马鲛鱼、月饼劵等礼品,折价约3708元;2017年9月至12月,经杨文智审批,琼山区农保处以业务加班的形式给杨文智等9人虚报加班误餐补助每人每月200元,合计7200元。2019年12月,杨文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有的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手、不收敛行为。对问题的查处彰显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立场和巩固拓展成果坚如磐石的决心。海口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海口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管住手、管住嘴、管住腿、管住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四风”、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突出重点问题和“关键少数”,保持高压态势。既聚焦树倒根在、禁而未绝的老问题,又紧盯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新动向,通过随机检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检、明察暗访等方式,露头就打、深挖细查,持续加大治理力度,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努力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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