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超标电动车强制退市首日有市民心存侥幸上路

02.07.2014  00:38

7月1日起,海口市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上路。海口启动电动车专项整治,在全市设立8个点,超标车上路将罚款千元。骆云飞摄
图为被查扣的超标电动车。骆云飞 摄

  中新网海口7月1日电 (记者 付美斌 王子谦)海口市警方7月1日启动为期半年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称电动车)专项治理,当日警方在全市四个整治区设立15个卡点,共处罚、查扣585辆电动车。

  当日,记者跟随海口市交通警察上路采访整治情况。“仍有市民心存侥幸,驾驶黄牌或无牌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上午9时许,海口市交警支队龙华大队警官吴有本指着一排二十余辆电动车表示,依据规定,这些违规上路行驶的车主,将到交警部门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考试合格后,需缴纳1000元人民币罚款才能领回电动车,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警方将对扣留车辆依法销毁。

  2012年1月1日,海口市政府正式施行《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上路电动自行车其设计最高时速应当不超过20千米(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千克(公斤),制动性能、外形尺寸等均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当时,对合格电动自行车上蓝色车牌,超标车则上黄色车牌,并要求超标车车主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自行注销或报废,或置换合格电动自行车。

  1日,记者随海口市琼山区交通民警龙昆南路山高村路口就新规首日执法。某快递公司陈姓员工用黄牌电动车托着一箱快递包裹准备进行投递业务,电动车被民警查扣后让他显得很无助,说:“没有电动车了,将会失去现在这一工作。同事大多也都驾驶黄牌电动车。

  大多市民表示支持交警部门工作,“海口市电动车过多,交通混乱,不从严管理哪行?!”市民张锋先生指着一辆正在机动车道横冲直撞、险象环生的电动车说。

  据了解,截止6月30日止,海口市已有22万辆黄牌电动车通过注销、报废、置换等方式退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