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猎狐”在行动 多名嫌犯自首涉案金额8千万
海口网11月20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钟元韬 特约记者黄培岳 通讯员张振汉)2014年7月,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部署开展以来,海口警方先后从泰国、中国香港抓获庞某、郭某2名经济犯罪嫌疑人,涉案总金额高达8000多万元人民币。
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纷纷投案自首
9月27日,海口警方成功规劝潜逃泰国7年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庞某回国自首,打响了全局“猎狐2014”专项行动第一枪。
2005年11月9日,海口警方接到某公司报案称:2000年7月,公司前任法人代表庞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构协议等相关文书向建行海口某支行贷款80余万元,归还银行30万元,尚欠50余万元拒不还款,并潜逃至国外。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始后,海口警方经侦部门对该案进行了研判,认为庞某愿意听从家属的劝解,遂组织力量进行攻坚。办案民警联系到了其家属,耐心讲法律、讲政策,并协调检察院、法院一同敦促家属规劝庞回国自首。经反复工作,庞某家属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并愿意替庞还清诈骗款项,争取受害人的谅解。2014年9月27日,犯罪嫌疑人庞某在家属劝说下,乘飞机从泰国曼谷返回北京首都机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继9月27日成功劝返潜逃泰国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庞某后,海口警方11月18日成功将潜逃境外10年之久的港籍犯罪嫌疑人郭某规劝回境内自首。
2004年7月23日,中国银行海南分行报案称:1996年至1997年间,犯罪嫌疑人郭某伙同他人利用海南洋嘉源物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工建设海南公司以进口贸易的形式,向中行海南省分行申请开立四单信用证,提供虚假的随付单据,骗取中行海南省分行1256.54万美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郭某潜逃境外。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始后,经侦部门对该案进行了研判,认为犯罪嫌疑人郭某是香港人,在大陆没有亲属可做思想工作,遂从调查其大陆的朋友圈入手寻找线索。今年9月份,终于从其曾经的生意伙伴处打开突破口,并成功联系上其本人。在办案民警三个多月的循循善诱、苦心规劝下,终于成功打消其心中顾虑,犯罪嫌疑人郭某同意投案自首。2014年11月18日,犯罪嫌疑人郭某乘坐香港至海口的航班入境自首。
海口警方: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抓紧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此前已联合发布通告:2014年12月1日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鼓励、保护有关组织和个人积极举报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动员、规劝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警方呼吁,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要抓住最后时限,抓紧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响应通告、主动归案的,警方将及时兑现政策。警方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案件线索,并将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电话110、3165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