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特别提示:平安闹元宵 避免拥挤踩踏

05.03.2015  16:42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3月4日电 3月4日,记者从海口警方获悉,为让广大市民及游客喜庆、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元宵佳节,海口警方提前介入,采取有力措施,制定了各项安保措施,坚决堵塞安全隐患漏洞,并在此提醒市民安全记心头、平安度元宵。

  元宵节当天,海口市将在万绿园举行大型灯展、文艺表演、游园等活动,琼山区将举办换花活动,群众还将自发在世纪公园、人民公园、金牛岭公园、假日海滩、西秀海滩、观海台、西海岸沿线、白沙门公园、府城镇、灵山镇等范围内进行游园活动。

  为确保广大市民、游客平安欢度元宵,海口警方日前已成立了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制定了周密翔实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参加现场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管制、巡逻防控、值班备勤、便衣打击现行等各项工作,以确保元宵节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警方提醒,人多拥挤容易引发混乱甚至踩踏事故,市民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有序观看或参与节日活动。遇有局部人员拥挤时,不要好奇凑热闹,避免发生拥挤踩踏;带领未成年人和陪同行动不便的老人参加活动时要注意看护,避免到人多拥挤的地方去,防止参加活动时走散,一旦在活动现场走失,可就近求助现场执勤民警;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要惊慌乱跑,不要聚集围观,应减少停留时间,绕道而行,或者选择安全地点短暂停留,以保证自己不被挤伤。

  出门前要关好水电开关,锁好门窗,尽量选择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观赏点,自驾车的朋友要服从交警的指挥,安全驾驶、有序停放;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入活动场所;一些人多嘈杂的地方可能成为小偷、骗子等不法分子伺机作案的场所,市民要提高警惕,最好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带包的女士不要将包跨置于身后、侧面等容易被盗的位置,不要轻易外露财物;万一遭遇不法侵害,要及时与警方联系。

  元宵节当天,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查禁和打击力度,禁止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妨碍公共安全,造成现实危害或潜在危害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有较为严重的现实危害后果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对在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通过燃放烟花爆竹故意伤害他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给予处罚;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吉羽 通讯员张振汉 吴春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