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海口市救助管理站获悉,经自主申报和择优确定,海口市被列入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为基础,将救助保护对象延伸至困境未成年人。此外,要求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帮扶干预措施。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本文来源: 海口网14.12.2014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