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区率先简化二胎办理程序 由11项减为2项
“这次改革给我们工作人员和居民带来的最直观感受就是办证程序简化了,办理生育证明方便了。”16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振兴社区居委会,计生员李珍妮正在核对辖区育龄妇女的资料,并把它们录入电脑,依托这样的提前预审制度,16日在该区正式启动的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将得以实现,并简化长期以来繁琐的生育证明申领手续。今后,初婚初育居民可凭需要选择是否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育申请材料也从11项简化为2项。
办证程序简化
上午9点,美兰区政务中心门口的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宣传台前已经挤满了前来咨询的居民。“我户籍不在这里可以就近申请二胎吗?”、“第一胎不用办证了吗?”……来自乐东的阿丽如今长期居住在振兴南路,两年前生第一胎时为了办理生育证来回跑了四五趟,16日,阿丽高兴地得知,只要符合政策,只需提供身份证和申请表,就可以在振兴居委会申请生二胎了,这让她很高兴。
“生育服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办证程序,方便群众办理生育证明。”海口市美兰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符惠芬介绍,今后,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不再要求必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如需领取,可直接到乡镇(街道、农场)计生办免费办理。初婚初育夫妻可凭意愿在结婚登记时同时领取。
同时,从11项简化为2项的再生育办理程序为想生二胎的夫妇带来便利。据悉,改革后实行的多渠道核查认定制度,多地多部门配合制度,提前预审制度,依托相关信息平台核查信息,不再要求群众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按照省卫计委部署,作为试点实施区域,海口市美兰区和三亚市吉阳区、定安县、屯昌县、陵水县、白沙县等6市县区于本月启动生育服务证改革,从7月起,全省包括海口其他三个区也将全面实行这项制度。
办理生育证明需诚信
据了解,凡是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可自选受理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办事。”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要求受理《生育服务证》申请的单位,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首先接到《生育服务证》申请的单位为首接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办理。夫妻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或村(居、作业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另外,我省将积极推进《生育服务证》全程网上办理、网上协查、短信服务,逐步实现《生育服务证》电子化。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生育夫妻的婚育信息如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PADIS流管子系统、FIS系统查询或异地协查无法核实具体生育信息的,可由受理单位根据当事人的承诺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如个人承诺内容与实际婚育情况不相符的,一经查实,收回《生育服务证》,撤消再生育资格;已经生育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可就近领取生育服务证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整体部署,我省将从公开服务事项、明确服务内容、完善窗口服务、落实限时办结、实行任选地领证、开展网上服务、提供代办服务、做好健康教育、深化生育服务及强化生育管理等10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便民措施,改进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按要求,受理《生育服务证》申请的单位要及时将《生育服务证》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表式样、免费服务项目和服务承诺等事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证。拓宽政策咨询和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卫生计生服务热线、部门网站在线咨询窗口的作用,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要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将计划生育事项整合办理,实行一个窗口接待、一站式全程服务。
初育夫妻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及通过预审的夫妻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受理单位应即时办结。对于其他情形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需要跨省(区、市)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生育服务证》办结后,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省内任何乡镇(街道、农场)计生办免费领取。据悉,海南将启用省卫生计生便民服务系统,通过该系统开展办证服务和证件打印,全省各发证单位全部使用电子印章。将建立单独夫妇家庭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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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和谐计生
凡是女方为我省户籍的夫妻,可自行选择在省内一方户籍地或省内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农场)计生办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居民,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向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乡镇(农场)计生办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的,且在本省居住一年以上的,可向本省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农场)计生办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记者 李晶晶)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