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扩大 涵盖15方面448项行政处罚权

25.08.2018  11:15

      8月24日下午,海口市召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明确,改革后海口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涵盖15个方面448项行政处罚权,同时今后行政执法,严格执行两个《目录》,不在基本目录范围内,不能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据介绍,海口市将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改革后,海口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由原来的8个方面,增至涵盖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设施、建筑市场、燃气、环保、工商、食药监、爱国卫生、房地产、水务、国土、林业、电力等15个方面448项行政处罚权。同时,增加土地管理方面的非法占用、破坏土地资源(限无人岛内行使),非法勘探、开采、破坏海洋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旅游管理方面的非法开展海上观光旅游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会议强调,今后行政执法,严格执行《海口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目录》和《海口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目录》,不在基本目录范围内,不能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物价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由区级相应综合行政机构统一执法;海洋、文体、旅游、交通、商务等由市级相应综合行政机构统一执法;农业、林业、水务、劳动保障、安监、环保等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仍然维持市、区两级共同执法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改革。

      会议指出,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完成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三定“规定”制定,并印发组织实施。同时,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已全部调整配备到位,并对全市700多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了为期10天的封闭式培训,让执法人员全面了解改革新划转的执法权项,熟悉掌握执法实施依据和执法程序。

      同时会议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要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移送抄告、业务培训、争议处理、协调议事、举报投诉信访受理、责任追究等7项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彻底改变综合执法兜底、导致矛盾突出激化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