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红树林旅游区收费标准确定

10.01.2015  11:00

  今天,省物价局就海口红树林乡村旅游区观光价格作出批复,海口红树林乡村旅游区游览观光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游船观光基准价50元/人次,栈道观光(项目一期)基准价22元/人次,可上下浮动20%,收费标准试行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经省物价局研究,就海口红树林乡村旅游区观光价格及相关问题作出批复:海口红树林乡村旅游区游览观光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游船观光基准价50元/人次,栈道观光(项目一期)基准价22元/人次,可上下浮动20%。具体价格由经营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其次,海口红树林乡村旅游区观光票价对儿童、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和旅游团体购票实行价格优惠,具体优惠幅度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据了解,2014年12月10日,海口市举行海口红树林乡村旅游区栈道、游船项目价格听证会,这是旅游法实施以来,我省第一例通过听证会程序确定景区经营项目定价的听证会。在参会的代表中,消费者代表占一半。20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无人反对收费。听证代表认为,海口红树林乡村旅游区坚持规划引导,保护在先,高品质建设,根据市场配置资源和合理回报的原则,对栈道、游船收取经营性项目收费,实属必要,也是国内同类景区通行的做法。为让利于民,代表们认为定价宜就低不就高,且要配套相关惠民政策。(记者洪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