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相关部门解释燃料附加费 致歉出租车运营结构失衡
海口网12月26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钟元韬 实习生胡振兴)海口市物价局近日发布将对海口市出租车征收1元燃料附加费的相关文件引起了很多市民的不满,市民在海口网微博微信上表示,海口市出租车的10元起步价本来就很高,还存在议价、拒载、拼车等违规现象,此次征收燃料附加费让人费解,一时舆论哗然。对此,海口市物价局副局长阳和平认为,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的增收属于合理现象。“我们要向广大市民解释清楚,收费是合理的,但我们也承认,过去的工作有很多不足。”海口市物价局副局长阳和平说。
解释一:该费不在听证范围 文件经过座谈会商讨
有些市民在看到新闻后提出了疑问:为什么不开听证会就下发了文件?对此,海口市物价局表示,根据《海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燃料附加费不属于听证范围,物价局也是通过《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关于收取出租汽车汽车燃料附加费的函》(海交函[2014]137号)的意见,并在今年12月12日召开了消费者代表、出租车协会、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这才下发了相关文件。
解释二:油价降而气价升 出租车烧气不烧油
2003年,海口市出租车开始启动“油改气”工作。截至目前,海口市共有出租车汽车2911辆,双燃料出租汽车2604辆,占车辆总数的89.4%,双燃料出租汽车主要燃料是车用压缩天然气(CNG)。自2006年以来,车用压缩天然气从美立方2.9元上涨至每立方4.56元,累计每立方上涨1.66元。2013年后,政府因财力有限,取消了天然气上涨补贴,上涨的费用都由出租车经营者承担。“虽然油价迎来了11连跌,烧油的出租车已经取消了燃料附加费,但烧气出租车的运营成本却在上升。”
解释三:燃料附加费针对气价上涨 出租车起步价并不高
车辆通行附加费包括了养路费、管理费、过路费、过桥费,简称四费。据了解,此次出租车增收的燃料附加费是针对近期的天然气上涨,与四费无关。由于两种费用都简称为附加费,给市民的理解带来了一些误区。另外,关于海口市出租汽车起步价“虚高”的问题,物价局一位负责人解释道:“许多国内城市的起步价是6元、8元,但是他们的里程数只有1.5公里或2公里,而海口的10元起步价却包含了3公里的里程。”
致歉:出租车运价标准停留在20年前 运营结构失衡
海口市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起步价10元/3公里,起步3公里后2元/公里)制定于1994年,一直沿用至今。如今,国内的许多城市都采用了设立“返程费”、“夜行费”等多种收费模式,但在海口的收费模式却很单一。“这无疑给拒载、议价、拼车等违规行为创造了机会,给监管带来了问题,使得海口市出租车行业饱受诟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835号精神)与《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4]447号)要求,针对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上涨,要通过采取调整运价、征收燃料附加费、进行临时补贴,共三种方法进行疏导,确保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行业的稳定。
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公交科负责人吴钟龙表示,此次增收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便采用了第二种方法。“这是暂时的解决办法,我们深知,必须调整出租汽车的运价结构,这项工作我们做晚了。”据了解,相关部门正在着手出租汽车运价结构的调整,也将对每一位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的考核,从根本上解决海口出租汽车运营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