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灵山村干部擅自“打折”收补偿款遭到质疑(图)

18.11.2015  15:54

      原标题:海口灵山村干部擅自“打折”收补偿款遭质疑

      村民被拆的房子

      政府给出的划拨地补偿价格是947元每平方米,但是村民小组却只按200元每平方米收取,这样导致全体村民分红利益受损。为什么村民小组干部放高取低,村民利益受损谁来埋单负责?昨天,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群山村民委员会芙蓉村民梁先生等人对村民小组擅自“打折”收取土地补偿款提出质疑。

      村民土地补偿款被反映村干部“打折”收取

      据梁先生介绍,灵山片区旧城改造涉及芙蓉村部分村民,原来部分村民在建房过程中占用部分村集体用地,主要是房屋走廊和房屋间隙,这些大大小小的空间大约有近千平方米,按照旧城改造的定性为划拨地,政府的补偿价格是947元每平方米。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村民还是按照宅基地领取补偿款超过划拨地补偿价格。这些划拨地补偿款应该全部归村集体共享,由村民小组领取。然而,目前村民小组只收取200元每平方米,其他的归原来各个房屋占有者。由于村民小组干部“打折”收取土地补偿款,导致年底村集体收入分成会减少,这样对全体村民不公平。而且村民小组干部擅自“打折”收取土地补偿款也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村长回应为让占用集体土地村民同意旧改

      针对村民反映的情况,芙蓉村村长吴先生在接受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划拨地补偿价格200元每平方米收取是经过村民小组干部和5名村民代表同意的,具体总数收了多少要计算才知道,全村有多少划拨地也不是很清楚,而且收取200元的标准也是经过原灵山镇干部陈太生同意。

      为什么收取200元的标准要经过原灵山镇干部陈太生同意?陈太生告诉记者,他是灵山镇退休干部,灵山旧城改造后镇里委托他帮忙土地确权。关于芙蓉村民小组这些划拨地补偿款收取问题主要考虑到那些地早被村民占用,为了推进村民签约早日改造就同意占用的划拨地就向村民小组交200元就行了,如果全部要求占用集体用地的村民把补偿款交给村民小组,那么他们就不同意旧改。同时,他保证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一分钱落到干部个人口袋中,只是灵山镇其他村民占用集体用地也是这样收取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