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灵山寺200万元搬迁费至今无影 和尚无奈打起官司

23.03.2015  10:53

      原标题:“200万元搬迁费去哪儿了?”

      和尚无奈打官司为重建灵山寺求助法律

      “按理说,我们出家人本不看重钱财,可为了寺院能够尽快完成重建,我也只好求助法律了。”年已五旬的海信法师是山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2001年他受邀出任海口灵山寺监院。灵山寺所在的土地卷入诉讼,海南一家企业约定向灵山寺补偿500万元的重建资金,最后仅支付了300万元。为了讨要200万元,海口市民宗部门只好诉诸法律,打赢了官司却发现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万般无奈之下,海信法师只好找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座寺庙的“重生”

      海口灵山寺,原位于琼山府城镇北,建于宋代,时称天南寺,元代改名天宁寺。明代1425年因地震受损,1443年重建。日军侵琼期间,强夺“天宁寺”为战地医院,寺内所有珍贵文物被洗劫一空。讲堂内元代的“普庵铜钟”被日军劫至广州。此时正逢日本战败投降,才有幸被追回海南,存放在“五公祠”内。“文革”浩劫,彻底摧毁了“天宁寺”。

      来自青海的王定胜是一名佛教信徒,他详细了解了天宁寺的历史后,希望重建天宁寺,在征求诸多佛教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将重建寺院更名为灵山寺。2000年7月,他成立的海南灵山寺文化观光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光园公司”)和民源海南公司(下简称民源公司)签订了《转让合同》,约定民源公司将其位于海口市灵山镇东干线公路西侧的08-0088号土地使用权(210亩)转让给观光园公司。

      2001年9月28日,民源公司与观光园公司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民源公司同意在转让土地未过户至观光园公司名下之前,观光园公司先行将佛像请入施工。

      2001年10月6日,观光园公司与经宗教部门批准的灵山寺筹委会签订《易地重建灵山寺协议书》,双方约定利用观光园公司已收购的原民源公司游乐园商业城“半拉子工程”的部分房屋改建灵山寺,新建大雄宝殿、僧舍院等,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双方还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

      灵山寺基本建好后,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于2001年12月18日向山西省民宗局去函,礼请五台山大圆照寺海信大和尚到海口灵山寺任监院,负责主持灵山寺的日常管理事务。2002年1月4日,灵山寺由观光园公司正式交给灵山寺僧团管理。2003年7月15日,灵山寺经宗教管理部门审核获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