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5月空气质量全国第一 31天均达一级标准

19.06.2014  16:22
      6月18日,环境保护部今发布5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海口市继续保持排名第一。根据环境监测结果,5月份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全优,31天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优秀率100%。

  据了解,5月份海口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和1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是0.6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是78微克/立方米。

  今年4月,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与各市县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根据《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到2017年底,海口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下降5%以上,细颗粒物浓度保持在2013年水平,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