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局部调整的公示

03.09.2021  10:31

  9月2日,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发布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局部调整的公示。公示如下:

  经报海口市政府同意,拟按程序对《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南渡江入海口东岸局部地进行规划调整。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现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拟局部调整用地位于南渡江入海口东岸,新东大桥及江东大道北侧,规划滨江东路西侧。

  二、调整内容

  拟调整用地总面积共约7.6公顷。该部分用地原规划为生态绿地(E2),现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具体包括:特殊用地(H4),用地面积2.0公顷;消防用地(U31),用地面积约1.2公顷;行政办公用地(A1),用地面积约0.88公顷;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用地面积约0.72公顷;排水用地(U21),用地面积约0.06公顷;道路用地(S1),用地面积约2.74公顷。

  三、公示主要图纸

  1.地块区位示意图

  2.地块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

  四、公示时间

  30天(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10月10日)

  五、公示地点

  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江东新区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自贸江东”。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二楼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5682901,联系人:胡婧娟。

  (原标题: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局部调整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