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局部调整的公示
9月2日,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发布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局部调整的公示。公示如下:
经报海口市政府同意,拟按程序对《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南渡江入海口东岸局部用地进行规划调整。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现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拟局部调整用地位于南渡江入海口东岸,新东大桥及江东大道北侧,规划滨江东路西侧。
二、调整内容
拟调整用地总面积共约7.6公顷。该部分用地原规划为生态绿地(E2),现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具体包括:特殊用地(H4),用地面积2.0公顷;消防用地(U31),用地面积约1.2公顷;行政办公用地(A1),用地面积约0.88公顷;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用地面积约0.72公顷;排水用地(U21),用地面积约0.06公顷;道路用地(S1),用地面积约2.74公顷。
三、公示主要图纸
1.地块区位示意图
2.地块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
四、公示时间
30天(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10月10日)
五、公示地点
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江东新区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自贸江东”。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二楼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5682901,联系人:胡婧娟。
(原标题: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局部调整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