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可以为政府“办事” 海口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具体事项

15.11.2015  04:35

   海口网11月14日消息 (记者 曾丽园)11月12日,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海口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事项,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

   结束“既养事,又养人”的弊端

  长期以来,一些公共服务主要依靠政府设立机构、养人办事直接提供。政府想办一件事,就要新建一个机构,扩充一批编制,养一班人。结果机构和人越来越多,事情还不一定能办好,出现了越位、缺位并存的现象。简单地说,现行的管理体制就是政府“既养事,又养人”,一方面造成政府服务效率低下,甚至出现了人浮于事的现象;另一方面,机构臃肿、聘用人员膨胀、财政负担沉重等弊端日益显现,聘用人员同工不同酬也滋生了一些社会矛盾。

  因此,政府购买服务,就是要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从“养人”转变为“养事”,只要是社会能提供的服务,尽量交给社会机构去办。

   购买范围分为两大领域

  《办法》对购买范围和项目分类、承接主体范围界定、购买方式确定作了明确规定。

  购买范围和项目的分类。一是对实施范围作了最概括、最原则的界定:凡由财政性资金安排、购买主体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可以承接的服务项目都要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并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二是将购买范围分为两大领域,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其中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包括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务和其他事项等五类。三是明确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行政行为等不适合向社会力量购买。

  承接主体范围的界定。《办法》将承接主体界定为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购买方式的确定。《办法》中,购买方式有两种:首推是政府采购,并以此为主。其次是对具有特殊性、不符合竞争性条件的,可以采取委托、承包、租赁、雇佣、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方式进行购买。

   你也可以为政府“办事

  《办法》规定,下列服务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一是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运输、三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二是社会管理性服务。包括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扶贫济困、防灾救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三是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包括行业职业资格和水平测试管理、行业规范、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四是技术性服务。包括科研和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五是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包括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综合性规划编制、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社会调查、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检查、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财务审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中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