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推三项重点领域改革 建城管警察支队

21.08.2015  08:21

  在8月20日召开的中共海口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上,海口市委推出了“多规合一”改革,市、区、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等三项重点领域改革,以求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当好全省改革开放排头兵。

  关于扎实推进“多规合一”改革,海口将探索规划编制、审查、审批、管理、监督新机制,统筹协调各类各层级规划,形成引领全市建设发展的“一张蓝图”。海口将努力实现两个示范(省市一体“空间规划编制体系”示范和“多规合一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示范)、三个突破(突破行政区划一体发展;突破部门壁垒开展生态保护和城乡建设两大板块综合管理;突破城乡建设用地认定标准)、三个带动(带动最优的空间资源配置;带动最优的城市品质;带动最优的民生事业和公共服务)。

  关于深化市、区、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海口将进一步下放权项、下沉资源,做实做强区、镇(街)政府,充分激发基层活力,努力形成职权清晰、责任明确、权责对等的市、区、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财随事转的原则,推进人员、编制、财力及技术力量等资源下沉,做到权责划分和资源配置相匹配。强化区级重点项目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职能,相应机构适当升格;充实区文明办、爱卫办等与“双创”有关机构的力量。

  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海口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整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资源: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统筹协调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市市政市容委职能、机构将调整、精简,未来更多侧重建章立制、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应急处置等,原则上不再承担具体执法。区市政市容委承担市级下放的城管综合执法权;按照“公安+城管”的模式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勤联动机制,组建市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下设大队。

  “改革的调子定了,就要有对自己动刀子的勇气;改革要让大多数人受益,有民本温度才有改革力度。”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最后的总结讲话掷地有声。

  相关》》海口:凡涉及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再减三成以上

  8月20日上午,海口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海口市进一步深化市、区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进一步合理划分市、区、镇(街道)的责任和权力,赋予区、镇(街道)更大自主权和管理权限,充分激发基层活力。

  背景清除“堵点”“痛点”“盲点

  会上,海口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3轮5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海口市已向各区下放了161项行政管理权项,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行政审批的效率和基层的积极性,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但尽管如此,广大群众对政府的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仍不满意,反映前几轮放权的“含金量”不高、存在责任下放而权力和资源不放、放了或者还未放到位的现象,致使区、镇(街道)没有人员编制承接下放权项、没有资金经费支撑等现象。

  “改革是要让大多数人受益,有民本温度才有改革力量。”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说,新一轮改革是否成功,就是要看基层活力有没有真正激发,企业和投资者办事便不便利,广大市民和游客满不满意等,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简政放权、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对症下药,着力清除阻碍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堵点”、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公共服务的“盲点”等,深化体制改革。

  措施重点解决6大问题

  1、行政审批改革不彻底

  《方案》提出,凡涉及投资和建设项目的审批总环节要再砍掉30%以上,同时审批总时间要再压缩15%以上。推进“多规合一”项目审批改革,对涉及“双创”的投资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着力整合规范前置审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初审、专家论证、现场勘查、评估认证等,一律取消;确有依据的,依法从严设定时限。

  2、职责权力不对等

  《方案》要求,坚持职权法定、能放全放、权责一致,资源匹配的原则,在经济建设与管理、城乡规划与建设、城市管理、土地、环保等9个方面下放47项行政管理权项。各区要结合镇(街道)需求将权项向镇(街道)下沉,充分激发镇(街道)工作的积极性。对于2007年至2014年还没有完全下放到位的权项,市级各部门要坚决下放到位,主动支持各区创造条件接收下放权项,不能变相审批和监管。

  3、资源配置不匹配

  《方案》提出,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责和权项下放各区后,原则上承担该项职权的人员编制和经费要随同下放。各区根据镇(街道)承担的职责,将不少于三分之二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向镇(街道)下放。

  4、责任待遇不平衡

  《方案》提出,将对全市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干部工作生活补贴,进一步提高村(居)“两委”干部的补贴标准,提高镇(街道)基层工作人员的待遇,确保镇(街道)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高于区级工作人员,区级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高于市级工作人员。

  5、机构改革不彻底

  据悉,此次海口市政府机构改革,市级层面保留设置政府工作部门31个,不再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区级层面,区政府工作部门设置20个左右,强化区文明办、爱卫办等与“双创”有关的机构设置。

  6、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

  此外,《方案》还要求,结合区域、地缘和人口等因素,合理调整社区布局和社区规模,进一步加大街道、村(居)办公服务用房的财政投入力度。各部门和镇(街道)确需将村(居)职责以外的工作交由村(居)办理的,必须经与村(居)协商同意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工作任务交给社区办理。“双创”期间对居民支持参与度高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扶持等。(本报海口8月20日讯)

   相关》》海口:下放178项行政处罚权 公安城管联合巡逻

  “市级做减法,区镇(街)做加法。”在8月20日召开的海口市委全会上,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巴特尔用生动的话语准确描绘了海口即将推行的海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特征。

  当前,海口的发展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改革步入深水区,“双创”攻坚难度大。但制约改革推进、束缚“双创”开展的障碍依旧存在,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食品安全、违法建筑、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等8个方面问题突出。

  因此,8月20日的全会上通过了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决定,力求通过市级城管力量下放到区镇、建立“公安+城管”联合巡逻机制、设立城管法庭等重磅创新方式,力求强化区、镇(街)城市管理职责,整合优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职能。

  下放178项行政处罚权

  此次改革力度可谓空前,需要市政市容系统做出巨大变革。

  “我们将把综合执法权全部下放至区、镇(街)。”巴特尔说,海口将对该市市政市容委的职能、机构进行调整、精简,以后将主要履行统筹指挥、综合协调、监督考核的职能,原则上不再承担城市管理的具体执法任务。而原属于市级城管部门行使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建筑市场、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燃气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8个方面178项行政处罚权,全部相应下放到区镇。同时,还扩大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增加食药监、水务、住建、爱卫等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也将一并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

  而各区除履行辖区城管综合执法的所有权项、行使178项行政处罚权之外,还将执法事项由区向镇(街)进一步下沉,具体组织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

  海口还将按照“一条热线、一个平台”组建起“海口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城市管理指挥协同运行平台。升级优化城市管理信息监控系统,并尝试将城市管理网格与社会管理网格结合起来,实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定责、第一时间处置”。

  “公安+城管”16小时巡逻

  巴特尔说,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多项执法处罚权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不足,权威性不够,加上队伍力量不足、装备设备不齐全,存在执法不到位,强制措施难执行,执法过程遭遇暴力抗法等问题。

  为此,海口决心实行“公安+城管”的全新执法模式,按照“统一调度、合署办公、属地管理”的要求,实现执法效率1+1>2。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组建80人的市城管警察支队,除配合和保障城市管理法定职责的正常行使外,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市城管警察支队的副支队长还兼任市城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下设5个大队。在各镇(街)设立巡逻组,每个巡逻组由两支巡逻执法队组成,巡逻队按1名警察、2名警辅人员、2名城管执法队员、4名城管协管员的比例配置人员。巡逻队在广场、商业中心、人流密集区、重要场所、主要道路等区域,实行16小时不间断巡逻制,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见城管率。

  海口还将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诉讼案件和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亮点

  ●原属于市级城管部门行使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建筑市场、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燃气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8个方面178项行政处罚权,全部相应下放到区镇。

  ●组建海口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城市管理指挥协同运行平台。

  ●组建80人的市城管警察支队。

  ●各镇(街)设立巡逻组,由两支巡逻队组成,巡逻队按1名警察、2名警辅人员、2名城管执法队员、4名城管协管员的比例配置人员。(记者单憬岗 李佳飞 实习生 何佳蔚)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