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扶持小微企业举办创新活动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07.06.2017  11:31

【编者按】近日,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联合海口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海口市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若干措施》。该文件是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及海南省科技创新奖励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文件对海口市中小微企业在创新创业基地创建、打造小微企业众创空间,完善各类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激励小微企业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扶持措施。南海网将对该文件进行政策解读等一系列报道,欢迎您持续关注。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6月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麦)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及海南省科技创新奖励大会精神,近日,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联合海口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海口市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对小微企业举办创业创新活动予以扶持。

措施》提出,由市相关部门等主办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创业节、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按活动实际发生合理费用不超过3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市科工信局批准,由国内外知名社会机构和企业在本市举办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给予活动实际发生合理费用不超过3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经市科工信局批准,由园区、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行业协会等组织在本市举办的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给予活动实际发生合理费用不超过3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在国家级创业创新类比赛获得前五名的海口市企业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

另外,对制定产业规划、进行专题研究、行业统计、产业服务、工作宣传等工作也会给予支持。

以上措施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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