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廉租房小区停私家车引质疑 回应:有安置户居住

29.03.2016  10:29

  居住在海口青年路的陈先生几次申请廉租房不得后,向海口市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位于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的民安小区是廉租房小区,该小区内经常停满了小汽车。有小汽车的家庭可申请廉租房,我的家庭没钱买小汽车,住房又紧张,为何我申请不到廉租房?

  据陈先生介绍:他一家有5口人,曾因住房紧张问题多次向海口市美兰区政府相关部门申请位于青年路民安小区的廉租房,但因诸多条件不符合而没有申请成功,一家人住房困难的情况没有得到解决。

  陈先生在《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中看到,其中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之一是:申请人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海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户家庭。陈先生的家庭虽然不符合特困户家庭的条件,但经济收入并不高,至少买不起汽车。

  然而,他在海口市青年路的廉租房小区——民安小区内看到:该小区的不少住户都有汽车,小区内经常停满了小汽车。据陈先生了解得知:一些居住在该小区内的住户,不仅有小汽车出入,年收入也达到了4万多元,大大地超过了“当年海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陈先生说:“有小汽车的家庭可申请廉租房,年收入达4万多元的可住廉租房。我的家庭买不起小汽车、更没有达到年收入4万多元,为何我却申请不到廉租房?申请廉租房是否有什么猫腻?我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对入住该廉租房小区的住户情况进行调查。

  海口美兰区政府接到陈先生的投诉材料后,从去年开始就着手对陈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记者今天从美兰区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海口青年路民安小区确实停放了不少小汽车,但民安小区不是单纯的廉租房小区,还有回迁和安置户居住。其中回迁户不受保障条件的限制,补偿安置户房产属私有产权。其次,民安小区物业公司在满足本小区停放车辆的前提下,如有空车位往往对外开放,以弥补物业收入的不足。

  由于上述两种情况,给陈先生等群众造成了“开车住廉租房”的错觉。廉租房申请资格的审核须经“三审三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经核实后即可取消保障资格。请陈先生等群众严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