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食药监局宣传新《食品安全法》 法规呈五大亮点

30.09.2015  22:53

  海口网9月30日消息 (记者 林韦玮 通讯员 符方宜 周徐军)29日上午,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明珠广场布置展板,给过往的市民发放宣传单页、宣传小册子等材料,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大家答疑解惑。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体现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和原则。

  据悉,新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以下五大亮点:

  一是“让制度带电长牙”,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三个最严格体现立法的权威。

  二是增加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食品销售业态的监管条款,明确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责任与义务;增加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制度。此外,第四章第四节专门规定了特殊食品的监管,对近几年群众反映强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的监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三是设立食品安全法律责任“高压线”,强化刑事、民事责任追究、增设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大幅提高罚款额度、重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此次新法修订,行政处罚的力度大幅提高,例如对最严重的六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货值金额不足1万的由原来的2千元起罚点提高到10万元,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由5-10倍的处罚额度,提高至15-30倍的处罚额度。

  四是监管卫士有了新“武器”,增设风险分级管理、生产经营者自查、责任约谈等制度。

  五是食品安全寻求社会共治。新法规定食品行业协会要当好引导者、消费者组织协会要当好监督者、新闻媒体要当好公益宣传员、举报者有奖还受保护,全社会各司其职共同维护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