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调整省内各市县来(返)人员查验工作

04.09.2022  19:29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省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对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人员查验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海口。

  二、其他市县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海口。

  三、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海口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我市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离岛管理政策执行。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公告于2022年9月5日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