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通报八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

28.01.2016  21:10

  海口网1月28日消息 (记者王媛 通讯员张云)28日,记者从海口市纪委获悉,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日前通报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查处违规发放节礼

  海口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原主任、党组原书记高仕光违规公款吃喝、娱乐消费和公款购买高档酒、购物卡问题。高仕光在担任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期间,借招商引资之名,个人多次前往东莞市进行公款吃喝、娱乐消费共计1.55万元;借协调工作之名,用公款14.32万元购买高档酒、购物卡用于接待宴请和送礼。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高仕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市卫生防疫消杀中心负责人李长庆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补助问题。李长庆作为市卫生防疫消杀中心负责人,于2015年春节前,擅自批准用该中心公款1.8万元购买购物卡发放给职工。市纪委给予李长庆党内警告处分。

  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任彦宽擅自批准下属违规报销、违规设立“小金库”和发放福利问题。任彦宽在担任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期间,设立“小金库”,并将小金库8.09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送节礼;2013年11月,擅自批准市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报销到西藏培训时应由个人承担的2.08万元旅游费用。市纪委监察局给予任彦宽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严查挥霍浪费行为

  市运输公司经理、法人代表钟权川违规报销问题。钟权川在担任市运输公司经理、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13次以“餐费”、“业务招待费”、“公司春节开支”等名目(掺杂假发票)违规报销发票,涉及金额共计51049.5元。市纪委给予钟权川开除党籍处分 。

  秀英区住房保障中心超标准培训用餐问题。2015年7月15日,秀英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蒯海波在凯威酒店组织业务培训,参训人员用餐超出海口市规定培训伙食费标准的35.45元/人.天。秀英区纪委给予蒯海波党内警告处分。

  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举办周年庆典挥霍浪费公款问题。2015年9月1日至13日,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组织开展庆祝公司成立三周年系列活动。期间,组织114人到琼海博鳌和悦海景度假酒店进行拓展训练和进入景区活动,共计公款消费182340.30元(含景区门票费12480元)。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焦任翔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该公司副党委书记、总经理文渊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吴爱莲党内警告处分。

  公车私用及公款旅游

  海口综合保税区工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黎晨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1日,市纪委明察暗访组在海口假日海滩发现,海口综合保税区琼A85930公车被保管人黎晨亲属擅自使用,构成公车私用。市委给予黎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琼山区红旗镇党委书记许声棵、镇纪委书记周海峰等人因辖区部分村委会外出学习考察违规受到责任追究问题。2015年8月,琼山区红旗镇党委批准红旗镇龙源、大山、墨桥、昌文、道崇、红旗、苏寻三等7个村委会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乐东学习考察,但学习考察过程中,7个村均擅自改变考察线路,借机旅游参观,造成不良影响。琼山区纪委分别给予龙源村党支部书记陈书伟、红旗村党支部书记曾杨、苏寻三村党支部书记陈恒阳等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大山村党支部书记郭泽光、墨桥村党支部书记林绍春、昌文村党支部书记谢晋明、道崇村党支部书记吴海山等4人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琼山区纪委分别给予许声棵、周海峰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查处“四风”问题,必须言出纪随、一寸不让。”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年节假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要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