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要干湿分离 管理办法将于年内实施

09.08.2018  09:40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近日,《海口市生 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经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海口主城区范围内的生活垃 圾将进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8月8日,海口市环卫局业务处处长刘晓华做客南海网《公仆之声》,透露该《办法》将在年内正式实施。
  刘晓华说,垃圾分类主要涉及四个环节,分别是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是市民,后面三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是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办法》规定,海口市生活垃圾主要分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刘晓华表示,考虑到海口市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认知程度,现阶段居民家庭的垃圾分类按照简单易于操作的原则,要求将垃圾分为三类,即有害垃圾强制分类的基础上实行干、湿分类。湿垃圾主要是厨余垃圾,包括一些剩饭、剩菜、瓜果垃圾,还包括使用过的餐巾纸等。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旧电池、日光灯管、节能灯泡,油漆桶、过期药品等。   “市民需要将这三类垃圾分类收集,再分别投放到小区分类垃圾箱中。”刘晓华说,海口将重新构建一条干垃圾的收运体系,为便于市民投放分类好的干垃圾,各小区将增设干垃圾箱,配置干垃圾收运车辆,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负责收集,进行二次专业分选,选出其中的可回收物,其他没有利用价值的进行焚烧处置。而湿垃圾仍会按现在的收运体系,由环卫服务企业负责收运处置,以此解决垃圾“先分后混”的问题。
  《办法》提到,“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如何收费?这笔费用开支会很大吗?刘晓华解答说,海口从2011年起,已经开始随水费征收生活垃圾费,居民用水每吨加收0.37元。之后,现阶段仍将以水消费系数法征收。以居民每户每月平均消费水量25吨测算,居民每户每月平均交纳生活垃圾费为不到10元,占居民收入比重并不高。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文件要求,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制度将进行改革,非居民用户的垃圾将实行计量征收。为激励大家做好垃圾分类,分类后的垃圾收费标准将予以优惠,混装垃圾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将会较高。
海口生活垃圾分类新规11月施行 怎么分?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14日消息 (南海中新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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