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环卫局颁布《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方案》,选取120家单位进行试点
23.03.2017 12:27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月22日,海口市环卫局颁布《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海口今年5月将在各区选取30个单位,暨全市选取120家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另外,海口将在2018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市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方案》对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方面都做了具体技术要求。
在分类投放方面,分类收集容器须统一分类标识,按照干垃圾、湿垃圾两大类进行分类。“‘干垃圾’是指塑料、纸类、金属、包装盒、废弃织物等;‘湿垃圾’是指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粮食及其制品、蔬果、肉蛋、水产、罐头食品等。”海口市环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口各区将采购一批垃圾桶、塑料袋免费配发给选定的分类单位、住宅小区及住户,垃圾收集点也将配置分类收集袋、桶。
不少城市中,市民将垃圾分类后,在收运环节,往往又把所有垃圾混在一起。《方案》要求,凡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要同步实现分类收运,收运设施要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和“桶车直运”相匹配,密闭运输。
在分类处理环节,《方案》要求干垃圾由环卫分拣员进行二次分类,可回收物由环卫服务企业自行处置或直接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不可回收垃圾进行焚烧发电方式处理。餐厨垃圾等湿垃圾运往餐厨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同时,海口将建立奖励机制,每年评选海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先进个人20名、先进集体2个。对先进个人奖励500元、先进集体奖励1万元。
“在2018年,我们将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特许经营,建立长效管理体系。”海口市环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将着力规范“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处理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摘自《南海网》2017.3.22 记者 计思佳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3.03.2017 12:27
我厅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派驻海口市、三亚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座谈会
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暨培训会议
12月14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建厅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和信息公开
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