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对海口市开展《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符跃兰带队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检查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情况。市委常委、副市长巴特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毓芬以及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参加检查并参加座谈会。
7月13日至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海口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秀英区永兴食品站(屠宰场)、海南喜绿佳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鑫心可实业有限公司、喜洋阳冻库食品公司、海口第二粮油储备有限公司、骑楼小吃一条街、学校食堂、农贸市场及其它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单位等食品安全情况。共计实地检查了19个单位,其中有7个单位为随机抽查。针对问题食品加工生产作坊,相关职能部门已安排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其中涉嫌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已进行立案查处,并对产品进行抽样,要求企业停业整顿,下一步将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7月14日下午,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市政府召开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座谈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宗教工委主任李永喜主持会议。会上,首先巴特尔副市长委托市食安办主任卢萍全面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情况,并对迎检问题企业的执法结果进行通报;然后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陆续补充发言,就本部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进行探讨;其次符跃兰表示我市的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对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指出我市在食品安全法制宣传的力度不够、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未完全形成合力、小作坊小排档存在的问题和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薄弱环节等方面的不足;最后巴特尔副市长就这次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进行总结,感谢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和媒体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不足之处给予指点、监督和支持,我市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将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全市的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并完善相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