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海口网8月14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敬儒 特约记者 王莉)“要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要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2014年已有16名处级干部受到查处。
近两年来,海口市委切实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有力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海口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勇于担当 身体力行做表率
“要扎实推进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把握重点,强化措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为海口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在今年2月26日举行的海口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辞话音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体现了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市委常委会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听取纪委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安排,专题研究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反腐败领导工作机制等问题,2年来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次,研究作风建设工作13次。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研判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动向新特点,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都由市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点名批评,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如何,第一责任人是关键。陈辞同志作为市委“第一责任人”,认真承担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确保有人抓、有人管。他专题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亲自挂帅整顿作风;实时掌握反腐倡廉工作动态,几乎每天都找纪委书记沟通交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两年共批示反腐倡廉重大问题29件。
“陈辞书记担任我市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每年的市委理论研讨会都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每年年初召开的市纪委全会,陈辞书记都提要求,做动员,明确目标任务;在其他全市性的重要会议也逢会必讲廉政问题”。市委办一位相关负责人说。
善于担当 多措并举抓落实
近几年来,海口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势头,城乡面貌发生较大变化,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如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海口转型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促进和保障作用,是市委不断思考、探索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两年多来,市委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海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的重大举措,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两年多来,市委及时传达学习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省纪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系列反腐倡廉重要文件。市委中心组学习会暨科学发展论坛邀请了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孙劲松、中央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副组长孙壮志等专家学者,分别就“十八大后反腐败的形势与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辅导。
市委根据形势需要,主动出题目、下任务,要求市纪委牵头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规范中小学择校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市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规范职务消费行为的意见、处级干部廉政谈话办法、各区和市政府组成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述廉的方案、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办法等,有效促进了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解决和源头治腐工作。
选好干部用好人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市委严格干部选用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对拟任的干部,按程序选人用人,讨论任免干部坚持执行有三分二以上成员到会规定。注重把好干部任免廉政关,在人事酝酿专题会上充分听取市纪委意见,有瑕疵或问题没搞清楚的都先放下。制定出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暂行办法》,2012年以来市委共调整了23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处级干部。 如去年媒体、网络曝光了海口城市管理中的一些乱象,暗示与城管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有关,市纪委立即调查,果断对市城管局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新班子到任后工作局面迅速打开,去年底短短3个月拆除违法建筑190多万平方米,搭建了天上有航拍、地下有巡查、网上有监控的立体监控体系,拆违工作社会认可,市委、市政府满意,省委、省政府也充分肯定。
实行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制度,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全过程,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清正履职、廉洁从政意识。省委组织部对市委2013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总体评价满意率达到了96.1%,比上年提升了15.6个百分点。
此外,强化了对行政审批权力的制约,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大提速。去年推出了一系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行政审批提速了50%,今年又再聚力这一便民举措,推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51项便民措施,优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共153个工作日,平均提速52%,深受人民群众称赞。阳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主任李子之前在其他地方有过办理审批的经历,4月上旬当他在海口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时,只提交了4份材料,等待2个小时后就拿到了证,他不禁当场赞道:“海口办事速度很快,令人愉快。”
敢于担当 动真碰硬治顽疾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惩治腐败蔓延势头,全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从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从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办案场所等各方面充分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18名纪检监察干部被提拔重用。定期了解反映干部问题线索,随时听取市纪委对市管干部采取措施报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市委主要领导为了给市纪委排除阻力,亲自给纪委提出具体、明确的查办案件数量要求。支持纪委进一步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突出主业,切实做到该退出的退出,该取消的取消,经过两轮清理,共保留议事协调机构17个,取消或退出80个,取消或退出比例达到82.4%。三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数量呈现大幅度的增长,2013年立案122宗,同比增长84.8%,处分170人,同比增长97.7%;2014年截止目前立案107宗,涉案人员133人,其中处级干部16人,目前已办结73宗,处分99人。今年以来所查处的处级干部已超过去年总和;换届以来共立案数185宗,处分的处级干部29人,超过上届五年的总和。
看着手上查处案件的清单,市纪委一位负责人感言,“这与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分不开”。
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给了市纪检监察机关信心和力量。自去年七月《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下发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问责,今年1月至7月,共问责68人;年初,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拍摄《“四风”现形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播放;在全市通报了琼山区人民法院钟真利公款旅游、市中医医院詹松萁大操大办婚宴、琼山区府城中学公款消费、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遵谭派出所治赌不力、市公安局符靖收受礼品、原秀英区东山镇马坡村委会主任郑桂妹违规操作、美兰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陈邓保违反工作纪律、龙华区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罗海睿、队员钱卫明工作失职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对“五一”节后明察暗访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16个单位、18人在全市点名道姓通报批评,给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敲响廉政警钟。
今年1月至7月,市纪委共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情况、整治庸懒散奢贪工作监督检查80次,发现问题59个;受理群众举报数111件;通报批评35个单位、66人,诫勉谈话1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组织处理6人、清理“吃空饷”1人。
重重担当 齐抓共管聚合力
“既是千斤重担,又是如履薄冰,压力大,动力也大。”一名市直单位的“一把手”深有感触地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委责成市纪委书记就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四个区党政主要领导,琼山区委、纪委也约谈了区直各部门、各镇街主要负责人。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整体推进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强化舆论引导;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和部门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海口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上述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市委常委会表示,在今后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中,市委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细化主体责任,强化对主体责任的监督和考核。制订“一岗双责”责任细则,将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具体化,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指挥棒”的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防止“空转”,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