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丰南中学校长王绥联为调岗行贿被处分

03.12.2014  01:58

  12月2日,海南廉政网发布消息,日前,海口市秀英区纪委对海口市丰南中学校长王绥联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2年,王绥联在担任海口市新海学校校长期间,为调任岗位,向秀英区教育局原局长方某(已另案处理)予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秀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绥联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