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男子冒充海口工商局局长“表哥”骗5.7万元

19.01.2015  11:40

  海口一对夫妻想申办报刊亭经营,一男子便利用这一“时机”,冒充海口工商局局长的表哥,谎称可以帮忙,以需要建造费、规划费等为由,骗走这对夫妇5.7万余元。日前,这位“局长”的表哥因诈骗罪终审被海口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1年3月左右,岑建彬(男,1963年出生,海南省五指山市人)在海口市买槟榔认识被害人杨某、黄某珊夫妇。其得知二被害人想申办报刊亭经营,便谎称表弟是海口市工商局局长,可以帮忙办理。随后,岑建彬以申办报刊亭需要建造费、规划费等虚假事实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杨某夫妇共计人民币57140元。

  2012年10月,被告人岑建彬让其母亲归还二被害人人民币1万元。2013年12月3日,岑建彬在广西被公安民警抓获。破案后,岑建彬已退还二被害人人民币47140元。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岑建彬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岑建彬不服,以其母亲代为归还1万元,应该从诈骗总额中扣除,且有年事已高的老父母,请求海口中院酌情从轻处罚。

  海口中院认为,岑建彬多次诈骗被害人杨某、黄某珊的钱财,最后一次实施诈骗系2012年8月份,二被害人发现被欺骗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岑建彬的诈骗行为已经造成危害后果,虽然其之后让母亲代为归还1万元,但只能视为退赃。日前,海口中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何慧蓉 叶美君 胡坤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