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小学初中招生突出人性化 符合入学条件保证有学上

23.06.2016  11:23

  海口网6月23日消息 (记者吴思敏)目前,海口市2016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进入入户调查阶段。市教育局表示,虽然今年的学位压力大,但教育部门将确保做到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入学,同时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符合入学条件的必保

  中小学招生工作开展半个多月以来,不少家长就招生政策纷纷提出自己的疑问,记者归纳总结发现,暂住证、社保和租赁证是困扰家长的三大主要问题。对此,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给出解答,强调符合入学条件的保证有学可上。

  今年招生政策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申请入学时,要提供父、母在本市2年以上的暂住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在社保问题上,明确要求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在租赁证问题上,明确要求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该负责人表示,市教育局和各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开展招生工作,保证符合条件的一个也不落下,同时也严防违规操作,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性。

  海口招生政策相对宽松

  有家长反映,海口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太过严格,制定的条条框框太多,导致他们的孩子因无法满足入学条件而要回原籍读书。记者通过调查全国其他地区的招生政策,发现海口市的政策相对宽松和人性。

  以北京为例,北京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必须“五证”齐全,缺一不可。“五证”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要求小学期间父母的社保不能中断,否则影响以后初中的升学。山西部分市县区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自出生起一直居住在该片区满六年,才能取得基本的入学资格。而海口对居住满多少年并未作出严格要求,也不需要监护人跑回户籍所在地开相关证明,相对而言宽松很多。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每年海口市都会接收近100名从外地回来的海口市户籍学生,这些学生因为不符合外地严格的入学条件,而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就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户籍优先的招生原则,海口市有义务有责任接收这些学生,同理,全国其他市县地区也是如此。

  流动人口要有合法稳定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没有社保是家长们较为焦虑的问题之一。不少家长提出,自己一直在海口市从业,但公司没有给自己购买社保,能否拿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作替代品。还有部分家长不理解为什么孩子入学需要父母其中一方在本市缴纳社保,该入学条件制定的合理性何在?

  “社保能证明家长在该片区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孩子上学后好进行统一管理。”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他表示,政府将会认真贯彻国务院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以流入地和公办学校为主,切实解决老百姓的难题,但前提是必须拥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同时,他也特别提醒,个体户等灵活就业人员虽不需缴纳齐全五项社会保险,但也需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

  那么该政策是否只有在海口实施呢?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全国各地的中小学招生政策都会要求父母至少有一方在本地缴纳社保。社保是证明拥有合法稳定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