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海口小升初指标到校生分配表公布 二十五小108个

02.07.2014  11:08

      2014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

      根据《2014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海口市2014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促进公平招生、阳光招生,规范入学招生行为,今年小升初实行优质初中学校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通过多元化、全方位、发展性综合评价学生,让全市的小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遏制"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

      二、计划分配的原则

      1.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合理分配指标到校计划(见附件2)。

      2.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计划;没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指标分配到周边小学。

      3.将省、市直属学校分为3组,按组别分配指标到校生名额(见附件1),依据学生入学意向随机派位确定具体的接收初中学校。区属优质初中由各区根据实际明确本区指标到校计划,并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本辖区地域内周边小学统筹分配。

      4.本市户籍学生较多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指标到校计划。但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政策,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计划安排,应事先征求民办学校意见,如民办学校不同意接收指标到校计划,则不予安排。

      三、推荐条件和程序

      1.海口市户籍的201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参照《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评价体系的内容,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3.各小学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和指标到校计划,严格按照上述第1、2项基本条件,制定本校具体实施细则,量化细化评价指标。各校具体实施细则应坚持集体研究、班级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报市招生办备案(区属学校由区招生办集中报送)。

      四、推荐遴选和录取

      1.学生自愿报名。6月28-30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及各初中学校分组计划情况,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入学意向申请,并填写《入学意向表》(见附件3)。学生监护人填写"家长意见",并签字。学生将《入学意向表》及其相关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班主任。

      2.学校遴选。具体时间安排在6月28-7月5日。

      (1)以班主任为组长,相关任课教师为组员,组成班级审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实际和入学意向申请,按照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对学生小学阶段最后三个学年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审核和综合比较,遴选出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接受监督,上报学校汇总。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进行遴选,按综合素质排名和分组类别,等额确定各组推荐人选名单。

      (3)推荐人选在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监督。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各学校将指标到校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推荐材料按管理权限上报市、区招生办。

      3.7月6-9日,市招生办负责审核直属学校报送的学生名单,区招生办负责审核区属学校报送的学生名单。

      4.7月10日前,市招生办整理各个学校报送的指标到校生信息,建立学生随机派位数据库,将审核后拟参加随机派位的指标到校生名单在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5.7月20日前,市招生办统一在指定地点,根据学生入学意向,按组别进行随机派位,确定学生具体入读初中学校。随机派位时,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及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参加并监督,由公证处进行公证。

      6.7月20日,在市、区教育局网站和各小学公布随机派位的指标到校生录取名单。市招生办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分送各接收初中学校。

      7.7月22-23日,指标到校录取新生根据随机派位结果,持"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和《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到录取的各初中学校报到,由初中学校审核入学相关材料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8.已经领取入学通知书的指标到校生不再参加就近划片网上入学登记申请。指标到校新生入学信息由所录取的初中学校负责采集,学生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填写《指标到校生入学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

      9.初中学校将录取的指标到校生名单报市招生办备案。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市区招生办要加强对小升初指标到校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和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指标到校生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指标到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2.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做好学生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要加强对班主任、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吃透政策要求,认真核实、严格把关。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执行相关责任倒查机制。

      3.市教育部门纪检组联合接收指标到校生的优质初中学校,对各小学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经查实在指标到校生推荐和招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招生程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或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全市通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和招录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4.各接收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指标到校生计划和随机派位结果录取指标到校生。各优质初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违反程序随意录取个人或单位的自荐生。

      海口市招生办

      201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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