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开展高龄补贴资格认证登记工作 规范发放范围

18.06.2014  17:34

  海口网6月18日消息 (记者 王媛)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民政局获悉,2014年度高龄补贴资格认证登记工作即将开展。随着此项工作的推进,将进一步规范海口市高龄补贴的领取范围,使高龄补贴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为进一步做好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根据《海口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和《〈海口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各区民政局、老龄办要配合做好2014年度高龄补贴资格认证登记工作,以确保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该领取的及时领取,不该领取的不予领取。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证登记对象:领取海口市高龄补贴的老人。

  二、认证登记时间:2014年7月1日-8月31日。

  三、认证登记方式:凡领取高龄补贴老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资格认证登记,对于行走不便、住院等不能来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的老人,由镇(街道)村(居)委会指定1名负责人上门进行资格认证登记。

  四、领取高龄补贴异地居住的老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异地居住高龄老人领取高龄补贴资格协助认证登记表》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村(居)委会请求协助认证登记,并将盖有居住地镇(街道)村(居)委会印章的《异地居住高龄老人领取高龄补贴资格协助认证登记表》原件,寄回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当年度的资格认证登记手续,认证登记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高龄补贴资格认证登记以村(居)为单位,并分别按能前来认证登记、不能前来认证登记、异地居住认证登记、未进行认证登记进行登记管理。

  六、对未按期进行高龄补贴资格认证登记的高龄老人,从2014年9月起暂停其高龄补贴金的发放,直至其进行资格认证登记,并于认证登记后的次月给予续发,期间停发部分不予补发。

  七、市局将对各区高龄补贴认证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不按程序认证、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将视情给予严肃处理。

  如需咨询,请拨打联系电话:68723689,联系人:王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