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对环境违法 行为“零容忍”

31.05.2015  17:10
  本报5月29日讯(记者光明 实习生陈滢冰)环保部近日公开通报21起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未按时完成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被罚款近3千万元。记者从海口市环保局了解到,海口市落实“铁规治污”“铁腕治污”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据环保部介绍,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是一家中法共同投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该厂一期未完成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工程,且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海口市环保局对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的超标行为,先后4次责令限期治理并共处罚款2772.38万元;对违反“三同时”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运营并罚款5万元。此外,海口长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狮子岭污水处理厂(二期)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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