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女远嫁香港 分居三年再赴港遭拒 丈夫已另婚
20.11.2014 19:10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中新网海南频道11月20日电(陈松松 曹文)海口的朱某(女,现年40岁)与香港的董某(男,现年50岁)经他人介绍于2005年初相识并自由恋爱,并于2005年底在海南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在香港居住和生活,未生育子女。2010年朱某因其母亲生病需要照顾回到海口生活,之后便与董某失去联系。2013年,朱某前往出入境部门办理港澳通行证时,工作人员告知其因董某已于2012年与他人登记结婚无法办理。朱某获悉此事后,伤心之余认为董某在与自己合法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结婚,严重伤害了两人的夫妻感情,因无法联系上董某进行协议离婚,遂诉至法院要求与董某解除婚姻关系。
琼山法院受理该案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董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董某于2012年与案外人肖某登记结婚。
法院认为:原告朱某与被告董某经他人介绍认识后自愿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在与原告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结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严重伤害了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故对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要求离婚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遂依法判决准予原告朱某与被告董某离婚。(完)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20.11.2014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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