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多数超市找零“舍分让利” 便民还是装糊涂?

20.05.2018  13:58

      调查海口多数超市找零“舍分让利”,但个别超市“四舍五入”观点有人认为这样做方便,有人认为商家不该占便宜工商“五入”应告知消费者并征得同意,反之则侵犯知情权

      有些超市找零擅自“四舍五入”便民还是装糊涂?

      1.35元的消费“四舍五入”后按照1.40元收取。南国都市报记者蒙健摄

      在超市买东西结算时,经常会出现分币的情况,有的超市会将分位舍去免去零头让利给顾客,但也有部分超市将结算的分币“四舍五入”。有人认为一分两分钱并不重要,但有人却对此“较真”了……近日,海口市民胡先生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称,海口市部分超市在结算时,擅自将分币“四舍五入”,超过五分钱按一角钱收。“一次多收几分钱,一年下来这笔钱得多少?”胡先生认为,超市这样的“规则”占了便宜,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连日来,记者对海口市的各大超市进行走访发现,海口多数大型连锁超市在结算时均采取“舍分让利”,但有个别超市有“四舍五入”的情况。对此,工商部门表示,“五入”应告知消费者并征得同意,擅自“五入”则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调查

      少数超市找零“四舍五入”

      收银员称无分钱找按整数结算

      针对胡先生反映的情况,连日来,记者对海口市的各大连锁超市以及部分中小超市进行了走访。记者发现,带有分位价码的商品,多在散装称重区内,原因是水果、五谷等称重商品,单价都有“元、角、分”。

      在明珠广场的南国佳品超市内,记者分别称了红米和荞麦仁,打称后价格为0.71元及1.35元。记者发现,收银员在结算红米时按0.7元收取,荞麦仁按1.40元收取。“这上面不是1.35元吗,怎么按照1.40元来收呢?”面对记者的疑惑,收银员称,5分钱没有办法找啊,只能按照“四舍五入”整数来结算的。

      在海口市海秀路的盛盛百佳汇超市内,记者购买了260g的散装清凉八宝粥,以及90g的玉米粒,称重后所贴的标签价格分别为2.10元和0.70元。而记者按3.98元/500g、3.68元/500g售价计算,八宝粥和玉米粒的价格应分别为2.06元和0.66元,但在打称处,销售人员已提前将价格进行了“四舍五入”。

      除第三方支付平台精确到分位

      多数超市现场收款时舍分让利

      记者走访了解到,多数超市实行的是“舍分让利”,即顾客买单时,除第三方支付平台外,现金支付时对于不满1角的,超市收银系统会自动舍去。

      家乐福超市相关负责人陈玉介绍,家乐福自入驻海南,公司内部规定,在现金收款时就只算到小数点后面一位数,也就是角了,剩下的不管是4分钱以下还是以上都一律舍掉。陈玉告诉记者,由于分币已经在市面上很少流通,并且到银行也难以大量兑换得到,同时找分币会使得收银速度变慢,不仅增加了超市收银的工作量,并且也会让消费者现金支付时间延迟。她表示,超市将分舍掉,从一定程度上也等于是让利给消费者。

      青年路一家超市的店长告诉记者,其超市在定制价格时,价格会精确到小数点的后面,这样是做到明码标价。“不过目前分币已很少使用,消费者到收银台结账时,只有在刷卡或手机支付时,会精确到分。”她称,在现金支付时,只算到角,后面的分位直接去掉。

      观点

      分分钱超市该不该找?

      消费者看法不一

      那么,对于超市结算时按“四舍五入”,消费者又是怎么看待这一问题呢?是否会要求超市对多出的几分钱找零呢?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其中有市民对超市这种做法表示了默许,但表示最好在结算时能事先告知。

      “现在除了玩收藏的人会收分分钱外,基本上都没有人使用了。”常到超市购物的林先生认为,超市内每天都面对成千上百的顾客结账,除非是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如果都要求分币的话,这对于任何的超市来说都是难以做到的,也会使得顾客结算不方便,但“四舍五入”应在小票上标明。

      市民张女士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很多人一到超市买东西,最少也是四五十元,因此很少会有人去在意几分钱的事。“其实就算给我找了几分钱的零钱,我也不知道怎么花啊,所以我感觉‘四舍五入’这个方法也是可以的。”她表示,不过收银员在针对现金支付时,要向顾客说明,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对于超市找零“四舍五入”,市民刘女士却持不同意见。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家超市有10个收银台,每台收银机每天有200位顾客的5分钱被电脑收走,则每台机子每天多收10元,10台机子共多收100元,这样10台机子全年365天将多收36500元,也不是小数目。她表示,每人多收几分钱,积聚起来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建议超市在标价时,应该将分位去掉,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消协

      “五入”应告知消费者并征得同意

      擅自“五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海口市工商局消保处的张处长介绍,超市应该明码标价,按实际收费,标了多少就要按照多少来收费。他说,消费者在支付时,出现有分位的金额,“四舍”是超市自愿行为,对消费者利益也没有损害,可以说是对于消费者一种让利的行为,但是否“五入”要告知消费者,并征得其同意。

      “虽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并不在乎1分、2分钱的零头,同时分钱币已经很少出现在流通中,但也不能成为经营者不找零钱的借口。”他告诉记者,商家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五入”,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违背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此,消费者可保存好小票等证据,然后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张处长建议,超市定价最好避免出现分币单位,减少分币出现的概率。若超市不能找分位零钱,应该主动征求消费者的同意,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