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7月1日开始资格认证

30.06.2014  08:09

  海口网6月30日消息 (海口晚报记者 陈敬儒)我市定于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2014年度城乡居保(含老农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

  在本市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在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居住地的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协查手续,并由居住地的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出具协查函寄回待遇领取所在地的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即可。

  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认证的人员,从2014年10月起做暂停养老金发放处理,待补办认证手续后,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对欺诈冒领城乡居保(含老农保)待遇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海口的现行政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现为每月130元,新农保为100元。2014年7月1日起,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0元。目前我省正在研究出台“城乡居保合并实施”的方案,城乡居保合并实施后,明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执行统一的130元基础养老金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