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南北水果市场宰客水果摊主有前科 曾吃5千元罚单
海口网11月14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小毛)“买53斤水果,少了19斤”,南北水果批发市场摊主苏小更的欺客宰客行为让人愕然。13日,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涉案摊主苏小更是否依法缴纳了2万元罚款、工商部门对其重罚是否有法可依等问题,记者再次走访了琼山区工商局和市工商局。
事件回放
10月17日,浙江游客来海南旅游期间,在海口南北水果批发市场C区12号水果零售摊位选购了53斤水果。由于怀疑所购水果重量有问题,游客向工商12315进行投诉。工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通过市场公平秤的复称,结果53斤水果实际上只有34斤,足足少了19斤!对此,11月11日,琼山区工商局依法向涉案当事人苏小更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罚款2万元,吊销工商营业执照。交纳的3000元诚信保证金,由市场按规扣除。11日上午,苏小更现场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上签字。
涉案摊主有宰客“前科”
13日,市工商局局长邢帆告诉记者,近年来,海口南北水果批发市场常发生缺斤短两、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欺客宰客事件,尤其是欺宰外地来琼旅游在此购买水果的游客,严重侵犯了海口市民和外地来琼游客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为此,今年国庆前夕,市工商局曾组织工商执法人员约谈南北水果批发市场开办者、批发户和零售经营户,要求其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并对6家缺斤短两、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水果经营户依法分别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以警示广大商家诚信经营。
“在6家被处罚水果经营户中,其中一家就是C区12号的水果零售户苏小更、苏小雪两姐妹。”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年初,一位游客在苏小更摊位购买了20斤芒果,游客付款后将水果拿到市场公平秤复秤,结果实际重量只有12斤,足足少了8斤,且该摊主未办理工商执照。琼山区工商局遂依法对涉案经营户苏小更处以5000元罚款。“遗憾的是,苏小更未吸取教训,10月17日,在向浙江来琼旅游的游客销售水果时,出售53斤水果竟少了19斤!对于此类明知故犯、屡罚屡犯、影响恶劣的欺客宰客行为,必须从严从重处罚。”该负责人表示。
将载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根据《海南省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经济竞争条例》规定,利用计量器使商品结算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影响商品明示价格的,可根据情节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工商部门对涉案当事人重罚2万元并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有法可依。市工商局局长邢帆表示,11日,琼山工商局已向苏小更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3个工作日之内,苏小更如有异议,可依法向市工商局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琼山区工商局将在向苏小更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三个工作日后,依法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苏小更缴纳2万元罚款确有经济困难,可向市工商局案件委员会申请分期支付罚款,但须经该委员会调查核实。此案办结后,工商部门将把苏小更不诚信经营行为载入市工商局企业(经营户)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据琼山区工商局中山工商所负责人介绍,涉案当事人12日上午和下午两次来到该所缴纳2万元罚款。根据规定,工商部门应在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三个工作日后,再向涉案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才能依法收缴涉案当事人罚款,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