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单位或个人自行清理违建垃圾不清 最高罚五万元

27.05.2015  18:46

      原标题:【海口打违解读四】

      单位或个人自行清理违建垃圾不清最高罚款五万元

      违法建筑被拆除后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严重的还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城市交通。5月27日上午,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规定》指出,城镇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后,违法建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清理现场。

      《规定》一是要求城镇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后,违法建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清理现场。

      二是根据行政强制法有关代履行的规定,明确经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清理逾期未能清理的,由城管部门代为履行,处置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是规定建筑垃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严重堵塞交通等后果的,对建设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