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2.2万户

23.12.2014  15:46

      原标题:海口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2.2万户

      记者从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获悉,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实施近5年来,海口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12月,全市共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22455户、312.6万平方米,其中今年1月-12月共办证户数2454户,面积42.6万平方米,涉及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以及国有单位的单位自建房,已超额完成全年40万平方米为民办实事工作指标,较好地解决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房产历史遗留办证问题。

      据介绍,仅今年1月-12月,海口已处理商品房历史遗留问题14.75万平方米;解决三军三警办证项目总计24栋,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

      就解决的范围而言,海口主要处理2006年12月31日前,在市国有土地上经规划批建且实际交付或实际使用,但因建设中存在问题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房屋。今年根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确实解决群众办理房产证的实际问题,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商品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琼府办[2013]178号)要求,海口将商品房办证遗留问题范围延后三年,即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交付使用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办证问题也纳入历史遗留政策处理范围。

      以“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解决问题”为原则,海口区分不同的历史阶段,并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确定相应的办理房产证条件,从维护购房者合法利益出发,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房产登记发证问题。又突出重点,区别具体情形,主要解决开发商不存在或违规建设等原因导致的业主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情形,对于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民事纠纷,引导其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此外,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将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的责任与购房者办证的权益相分离。如小业主缴清自身应缴纳的房产税费后,先予办理房产证;开发建设单位欠缴的税费,由相应职能部门追缴。

      为了妥善解决合法建设与违法建设共存建筑物的确权问题,海口采取了合法建设与违法建设区别对待分步规划验收的方法。如建筑工程存在违法建筑未能进行项目整体验收的,规划部门可以先对合法的建筑部分先行规划验收,不让违法建设影响合法购房、合法建设的小业主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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