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城管执法人员五项“禁令” 不作为将辞退

05.08.2015  19:50

     海口网8月5日消息 (记者 钟元韬)8月5日,海口市召开强化城管执法人员纪律作风大会,向海口市城管执法队员提出五项“禁令”,严肃处置各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巴特尔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确保海口市“双创”工作开展期间,城管执法各项工作及时、迅速、严格、高效。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区城管执法局(大队)下发了《强化城管执法队员工作纪律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强化城管执法队员的工作纪律。《规定》要求:

    一、各区城管执法局根据城管队员责任区域划分,建立巡查工作制度,责任人对责任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巡查发现的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两次对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发现三次对责任人停职(停岗)检查。

    二、各区城管局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辖区重点区域,建立固定时段派员驻点巡查值守工作制度,对驻点值守人员擅离岗位、在岗未履职或值守区域出现重大问题者,一经查实,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发现两次对责任人停职(停岗)检查;发现三次在编人员提交组织依法处理,聘用人员立即辞退。

    三、市、区城管局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市民投诉的问题必须半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在一个小时内反馈处理情况,逾期未处理、未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处理措施不力重复投诉、未处理却虚假上报的,一经查实,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发现两次对责任人停职(停岗)检查;发现三次在编人员提交组织依法处理,聘用人员立即辞退。

    四、对明察暗访存在严重问题、媒体曝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在编人员立即停职(停岗)并提交组织依法处理,聘用人员立即辞退。

    五、市、区城管队员存在“吃、拿、卡、要”,充当保护伞,集中整治期间通风报信的,一经查实,立即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双创”工作开展期间,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受处分的城管执法人员,年终考核一律给予“不称职”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年终绩效工资。

    会上,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巴特尔表示,海口市城市管理有了明显变化,但还存在诸多问题,违建蔓延滋生,占道经营愈演愈烈。“双创”工作任务艰巨,巴特尔要求全局上下在未来的两年内要用超常规的方式来面对“双创”任务。在对海口市城管执法队员提出严格要求的同时,巴特尔还要求海口市四个区探索城管队伍绩效考核制度,设法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收入,提高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