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海口再次发布房屋租赁风险提示,通报这些中介企业

26.11.2020  22:50

  11月26日,海口市住建局针对近期海口市发生“城城找房”等房屋租赁企业“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非正常经营行为,企业在一次性收取租客的租金及押金后,拖欠房东租金,导致矛盾纠纷发生,严重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再次向广大市民发出房屋租赁风险防范的提示。

  提示称,该局曾于今年9月1日向广大市民发出了《关于房屋租赁的风险提示》,为进一步提高老百姓的风险防范意识,避免正当权益受损,现就相关事项再次做出四条提示:

  一是建议房东不选择房屋托管模式。房屋所有权人(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要区分“包租”与“中介”,“包租”一般以与房东签订“托管”、“委托”等类似的合同或协议、向房东承诺租金收益的方式经营,此种房屋租赁方式风险较大,建议不选择。

  二是建议承租人与真实房东直接建立租赁关系。承租人承租房屋时,应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房屋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产权情况、企业与房东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房东联系方式等,并选择与房东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是选择经合法备案的中介机构并履行房屋租赁备案手续。通过中介机构出租或承租房屋时,应选择取得《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书》的企业;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及时到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进行房屋租赁备案。

  四是对投诉较多的房屋租赁企业及中介企业提高警惕,及时报告。

  提示还通报,近期,海口市陆续出现“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房屋租赁行为,除城城找房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外,还有海口隆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口互盈科技有限公司、海口黎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海口轻居科技有限公司等存在类似经营行为。请出租或承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如发现中介企业存在未备案经营、租赁企业存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行为的,请及时向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机构或海口市住建局报告;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1、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98-65335163

  2、秀英区房屋租赁管理所:0898-68605573

  3、龙华区房屋租赁管理所:0898-68927558

  4、琼山区房屋租赁管理所:0898-65801827

  5、美兰区房屋租赁管理所:0898-6622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