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聚焦海口全国摄影大展暨海口老照片征稿启事
中新网海南频道5月25日电 日前,“海口好照片”2015聚焦海口全国摄影大展暨海口老照片征稿活动在海口启动。
为适应海口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新机遇,充分发挥摄影艺术的宣传作用,提高海口文化软实力和传播力,在文化文明建设方面扛起海口省会城市的责任担当,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本活动由海口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摄影报社联合举办,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南省纪实摄影协会承办,中新网海南频道、南海网等媒体合作支持。
征稿期间,境外的国家级(含港澳台地区)摄影家协会(不含其下设组织)、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和省级摄影家协会(特指××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及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所含协会、海南省纪实摄影协会、海口市摄影家协会、海南省民俗摄影协会、海南省青年摄影家协会会员来海口摄影创作,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原件免收海口各景点景区门票。
“海口好照片”2015聚焦海口全国摄影大展暨海口老照片征稿启事
征集时间:
2015年5月23日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主题:
摄影大展:全面征集反映海口城乡风貌、自然风光、休闲旅游和人文风情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海口老照片:全面征集反映2000年之前海口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文化、人文历史、非遗等方面老照片。
摄影大展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典藏作品 1幅/组 稿酬人民币8万元
金质收藏作品 1幅/组 稿酬人民币5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 2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铜质收藏作品 3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风光类优秀作品 60幅/组 稿酬各1000元
人文类优秀作品 60幅/组 稿酬各1000元
海口老照片征集数量及稿酬
优秀作品 100幅/组 稿酬各2000元
获典藏及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及稿酬,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
海口老照片入选优秀作品的投稿者可重复,均颁发荣誉证书及稿酬。
入展作品及老照片入选稿酬由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及入选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摄影大展作品创作时间为2010年以来的(鼓励2015年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幅)。海口老照片应为2000年前拍摄创作的作品,
3. 作品必须取材于海口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承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中国摄影报社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2015海口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赛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邮寄。
地址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5海口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地址二: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花园新村13号别墅海南省纪实摄影协会“2015海口摄影大展”办公室收(570105)
联系人:刘小利
电话:0898-66529711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海口好照片”
2015聚焦海口全国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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