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员工违规入股 海口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刘群被处分

10.08.2016  16:06

      参与员工违规入股

      海口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刘群被处分

      反庸懒散奢贪扎好制度的笼子

      记者今天(9号)从海南廉政网获悉,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对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刘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了解,刘群在担任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法人代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明知以公司工会的名义违规入股关联企业获取分红,属违规行为,不予制止,应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另外,其做为法人代表也参与员工违规入股,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市监察局审议,决定给予刘群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