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住宅维修资金申请 3种情况可免掉“两个三分之二”

25.07.2014  17:33

      海口住建局开辟绿色通道

      住宅维修资金申请免掉“两个三分之二”

      符合3种情况之一就可申请

      由于“威马逊”超强台风给海口住宅小区(大厦)共用设施设备造成巨大破坏,不少供电供水、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因水浸风刮损坏,小区停水停电,电梯停运,业主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尽快恢复海口住宅小区(大厦)的正常秩序,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根据有关办法和条例,7月25日至8月31日,针对存在三种紧急情况的小区开通绿色通道,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住建局资金管理处申请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符合3种情况之一就可申请

      海口市住建局资金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海口市抢修“威马逊”台风损坏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程序》的通知要求,只要存在(一)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二)消防、供电、供水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或者情况紧急的;(三)楼体单侧外墙饰面脱落,玻璃幕墙炸裂等危及人身安全的;就可以申请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申报期限:2014年7月25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申请需提供4大项材料

      据了解,有需要紧急使用的小区,首先应由物业服务企业向海口市住建局资金管理处申请,并提供以下4项主要材料:A、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申请报告书(说明小区基本情况、需紧急维修部位、紧急程度等);B、相关部门或专家组的检测、鉴定报告或意见书;C、工程预算书;D物业公示(紧急维修的情况说明和B、C)

      无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代替

      据了解,正常情况下,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通过业主签名环节,也就是熟知的“两个三分之二”,即:拥有建筑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由于牵涉多方利益,业主同意票很难达到这个比例,因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一直都不容易。

      考虑到灾后统计“两个三分之二”的难度更大,海口市住建局开辟绿色通道,免掉“两个三分之二”的程序,但物业必须向业主公示。对于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业主代表代替,业主代表的名额不做硬性规定,由小区业主和物业协商决定。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