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今年已拆违254万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报建办法年底出台
海口网12月13日消息 (记者李传华 特约记者王亚琴)为贯彻落实市委孙新阳书记在“双创”领导小组会议及市委常委会的指示精神,12月12日下午,倪强市长主持召开海口市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长会议,通报11月份以及今年以来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情况,就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川祝,市委常委、副市长巴特尔,副市长鞠磊出席会议。
会上,市打违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了11月以来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情况。为贯彻落实10月31日“双创”领导小组会议及10月27日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第一次指挥长会议关于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工作要求,市打违指挥部和各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大拆除和防控力度,通过开通市长受理违法建筑举报投诉微信、短信,畅通发现渠道,开展东环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和门户道路两侧违建巡查等,掀起了一轮整治违建工作高潮。11月份,全市共拆除违法建筑694宗50.21万平方米,防控违法建筑326宗10.88万平方米,各区均按时完成了拆除任务。今年1月1日至12月11日,共防控违法建筑3103宗、面积63.85万平方米,全市共拆除违法建筑3311宗、面积254.88万平方米。
会议要求,各区坚决完成今年拆除任务。琼山区12月底前必须完成今年60万平方米的拆除任务。各区要坚决完成对2014至2015年图斑比对发现且还未拆除的14.24万平方米新增违法建筑的处置;对绕城高速、长彤路、龙昆南路等13条门户道路航拍发现的违法建筑年底前全部拆除完毕。同时,继续加大拆除力度,争取年底向拆除300万平方米违建的目标冲刺。认真做好防控,确保实现“零新增”目标,对市民投诉、12345市长热线转办及各单位巡查发现、督办的新增违法建筑,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拆除一宗;加大力度开展分类处置,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分类处置的核查认定,切实把属于分类处置部分的建筑从违建存量中消减。美兰区选取一个镇(街)或村(居)做试点,开展分类处置后的确权办证。其他三个区也可申报进行试点;继续做好对拆后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对新拆除违建产生的建筑垃圾15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对积存的建筑垃圾,特别是13条门户道路周边航拍发现的建筑垃圾,12月2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
明年加快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出台宅基地报建办法,《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海口市农村宅基地报建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农村宅基地报建审批流程图》、《海口市农村宅基地报建审批表》等文件。报建办法出台后,2016年,我市将对未报建的建筑物坚决拆除;以镇(街)、村(居)为单位,逐个消除存量违建,并强化防控力度,打造“无违建”镇(街)、村(居);开展12条门户道路两侧综合整治工作,由打违指挥部牵头制定细化的整治方案,各区制定拆除的倒排工期;按时间节点做好数据录入和梳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分类处置村(居)登记上图入库工作;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违建行为的再申报工作,再次申报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30日,对再次申报仍存在瞒报、拒报的行为以及申报后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相关政纪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纪律处分。
倪强市长对今年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倪强市长指出,各区各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违建整治目标,将打违列为“双创”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防违控违拆违的力度,采取了多种措施,成效巨大。接下来,违建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各区、镇、村要履行好各自的主体责任;要以“双创”为动力研究打违的办法,乘势而上,继续保持对违建整治的高压态势,明年全面实现“零增长、无违建”;要把拆后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作为明年的重点工作,围绕“垃圾处理、生态修复、复耕及园林绿化”等工作 ,做好违建拆除后的土地利用和环境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