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持续高压态势 坚决整治打击“三车”违法行为

07.08.2015  18:23

      【原标题】海口交警持续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三车”违法行为 一司机开无牌正三轮被罚款记分拘留

      近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八不准”整治和机动车“三不准”整治的同时,“三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轮椅车)整治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

      8月6日8时46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在人民大道海大东门路段执勤时,陈某杰(残疾人)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调查,证实驾驶人陈某杰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其两项并处16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8月6日10时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在椰海大道路段执勤时,高某松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查,高某松涉嫌与准驾车型不符,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以1100元罚款,记24分,并行政拘留。由于高某松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的记录,因此,其驾驶证被注销。

      8月6日10时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在椰海大道周仁村路段执勤时,高某东驾驶的未悬挂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查发现,驾驶人高某东涉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其两项并处16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8月6日10时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在椰海大道路段执勤时,查获黄某霞驾驶的车牌号为琼CS××51的正三轮摩托车。经检查发现,驾驶人高某霞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8月6日10时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在椰海大道路段执勤时,将驾驶人潘某光查获。潘某光当时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经检查发现,驾驶人潘某光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其两项并处16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海口交警表示,“三车”违法行为已成为排堵保畅的拦路虎、交通顽症的酿造者、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为创建海口“双创”城市,海口交警将持对“三车”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并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呼吁“三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请勿碰触交规红线,交警将采取最严厉的手段,处罚查获的“三车”违法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