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副院长谈重回法庭:让参与诉讼老百姓更放心
原标题:海口中院副院长谈“重回法庭”
就像医院院长回到手术台参与诉讼的老百姓更放心
目前,海南全面深化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中,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进入决定性阶段。海南是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七个试点省份之一,试点以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陆续推出司法改革系列举措,目前相关司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日,南国都市报记者走进我省法院,了解发生在法院和法官身上的司改故事。南国都市报记者王忠新文/图
“这起执行案件,牵涉到程序和实体的相关法律问题,不能简单地直接作出裁决裁定。我们考虑,有必要可召开法官会议讨论此案。”9月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胜春这样表示。
今年8月4日下午4时30分,黄胜春在该院执行局就一宗涉及房屋执行的案件组织听证。
一位七旬老人此前曾与海口一公寓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后来双方发生纠纷,法院一直在尽力促进执行,但在查封相关被执行人的房屋时,被案外人提出异议。因案外人女子对某区法院的执行裁定存在异议,且主张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并中止执行,案外人申请了相关执行异议复议。
黄胜春依法按程序听取了七旬老人一方和案外人的意见,书记员对整个听证过程进行了全程记录。记者发现,老人因无法说话,用笔写字与黄胜春交流。黄胜春在听证中注意节奏,并时刻照顾老人和家属,询问他们是否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是否准确理解对方的意见。
司改之后,作为资深办案能手的黄胜春深有感触:“现在院领导办案有了硬指标,成为常态化,法院院领导回归法庭,就像有着几十年临床经验的医院院长,又回到了手术台!这让参与诉讼的老百姓更放心!”
海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官审而优则仕,优秀法官一提拔,就陷入行政事务、审判管理的日常工作中,脱离审判一线,加剧审判力量不足局面。通过这次司法改革,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举措使优质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充分发挥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调动年轻法官的工作热情,有效解决审判任务繁重、审判压力大的被动局面,迈出了审判权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吴思介绍,以该院为例,今年以来,该院7位院领导共接案220多件,结案110件。“别只看50%的结案率,今年我们总体受案数量增加,院长副院长办的案件,很多都是重大疑难案件,实际为全院法官减压不少。”
据悉,今年3月1日起,办理案件成为具有法官资格的院、庭领导年底考核的硬性指标。其中,副院长年主审案件数应不少于上一年度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的30%,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不少于上一年度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的30%;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应不少于上一年度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的50%,参加合议案件不少于上一年度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的50%;庭长办案数应不少于本庭上一年度法官人均办案数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