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严查夹带废旧电池过海 情节严重最高可罚20万

22.11.2014  12:57

  按照省交通厅要求,海口市交通港航管理处将严查私自挟带废旧电池过海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面临10万至20万的处罚。21日上午,该处特在秀英港和南港码头开展宣传活动,向过海车辆介绍废旧电池的安全隐患。

  据介绍,根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55条规定,在港口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可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即便面对高额处罚,一些货车司机却依然选择铤而走险,很大一个原因就是缺乏安全意识,被利益所驱动。”海口市交通港航管理处相关人士表示,除了加大对货车司机的宣传力度,该处也会协助港口企业加强对过海车辆的检查,依法查扣私自挟带废旧电池运输车辆,按照规定从重从严处罚。

  海口市交通港航管理处相关人士希望通过本报建议,市民若有废旧电池,可交到专业的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处理,千万不要擅自处理。  (记者姚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