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两司机违反交通法规受处罚并公开道歉

19.09.2017  07:03

      9月18日,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美兰大队依法对两名交通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

      9月13日20时许,吴某伟驾驶一辆车牌为琼ANV3**小货车在青年路违章占道停车,这一幕被附近群众拍摄下来并通过随手拍向海口公安交警支队举报。

      9月17日16时许,陈某照驾驶一辆车牌为琼A672**小轿车在世纪大桥上行驶。陈某照边开车边吸烟,并将烟灰随意弹出车外。这一行为恰巧被过往群众发现,用手机拍下来并通过随手拍向交警部门举报。

      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美兰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展开核实,同时通知两位驾驶到交警部门配合调查。9月18日,吴某伟、陈某照来到美兰大队,面对警官的询问,他们分别承认了自己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

      吴某伟、陈某照表示,对于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向广大市民真诚道歉,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