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七项城管审批权下放各区 本月20日起开始执行

17.11.2015  11:25

  海口网11月17日消息(记者李传华)为激发基层活力,15日天,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委托方式将部分行政管理事项下放至各区及高新区、保税区和桂林洋开发区。

  市市政市容委昨天组织各区及三个开发区分别签订行政许可委托协议书及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并进行公章交接。协议书除明确委托期限、委托事项权限外,还对委托方、受委托方及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说明。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已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从11月20日起开始执行。

  此次下放的七项行政管理事项:

  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审批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城镇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验收

  伐移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非占用公共资源的)

  市级城管执法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其中,“城镇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验收”事项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红线宽度20米及以下市政道路;“伐移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事项为临时占用城市绿地5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一处一次砍伐树木50株以下;一处一次移植树木100株以下。

  据介绍,这七项内容下放前实施主体原均为市市政市容委,下放后实施主体均为各区市政市容委。

  来源:  海口晚报    作者:李传华